精神卫生工作有哪些热点问题?

重点人群的心理和行为干预

(1)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加强对学校教师、班主任、校医等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早期发现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依托学校现有工作团队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含技能培训)和咨询服务,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心理指导和帮助。

(2)加强对女性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研究和干预。维护有精神疾病和不良心理行为问题妇女的权益,加强妇女孕产期心理保健和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治疗,降低分娩前后不良心理反应的发生率;做好女性更年期心理健康的咨询和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妇女心理行为问题的多学科研究,开展农村妇女心理健康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妇女心理疾病患病率。

(三)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疾病干预。利用现有的精神卫生资源,建立老年痴呆症干预网络,普及老年痴呆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预防知识,开展精神卫生咨询活动,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救灾工作中的心理健康救助。加快制定灾后心理健康救助计划,从组织、人员、措施上提供保障,降低灾后心理疾病患病率。积极开展重大灾害后受灾群众心理干预和心理应激缓解,评估受灾群众心理健康需求,确定灾后心理健康干预重点人群,提供电话咨询、门诊治疗等危机干预服务。

(五)开展职业人群和监管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职业群体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缓解和减轻员工工作和家庭生活带来的压力。

将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当地心理健康工作规划,加强对公安机关监管民警、监狱和劳教部门民警和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根据被监管人员心理健康的流行病学特点,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被监管人员进行心理治疗和心理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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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康复。

(1)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网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对本地区现有各级精神卫生机构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实现资源整合。要按照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支撑的原则,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尚未建立精神卫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建立,市(地)要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综合医院,承担本地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和康复,以及技术指导和培训。

(2)加强社区和农村的精神卫生工作。各地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中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在社区建立精神康复机构,并纳入社会福利发展规划。

要发挥各级残联的优势,会同卫生部门推广社会化、全方位、开放式的治疗康复模式,完善医疗转诊制度,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尽快康复。要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普及精神卫生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精神疾病急救水平。

(三)加强重点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康复。应当采取措施,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和双相情感障碍、老年痴呆症和抑郁症等重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适当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加强精神疾病药品管理和供应,积极开展以药物为主的综合治疗,不断提高治疗康复水平。

对精神病人被关押(以不合理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进行普查,从治疗、护理、经费等方面制定可行的解锁方案,积极开展监护治疗和定期随访。逐步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其回归社会。将精神病患者中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给予救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