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和学校之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如果是会计培训机构,收取学费是其主营业务收入,应作如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

2.如果是事业单位收取的培训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业务收入-学费

3.如果民办非企业收取的培训费是: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提供服务的收入-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