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内容

(一)岗前安全教育

1.行政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消防基础知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

2.安委会负责新员工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性能特点和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操作要点、安全技术法规和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安全注意事项等。通过考试后,他们被分成团队和小组。

3.部门负责人负责新员工的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4.公司内部调换工作的人员或脱岗半年以上的人员,也必须经过上述2或3项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重新发证后方可上岗。

(2)日常安全教育

1.利用每周例行生产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每天上班前召开早会,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安全工作提醒。

2.每年6月,各部门应定期举行一次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演习。经过培训的员工必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记入员工培训简历,作为以后加薪、升职、年终奖的依据。

(3)专项安全教育

1,公司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管理细则》的要求接受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上岗前必须取得公司的安全操作证。

2.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必须接受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确保事故不放过,直至查明原因,相关人员不严肃处理,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经理级以上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其他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委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