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哪些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哪些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雇主的责任
第八条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危害且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人数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九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危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相关知识;
(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严重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因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发生变化,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重新职业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