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局咨询电话
一、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就业、失业登记和招工程序及管理;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4.劳动报酬包括最低工资和加班工资;
5.特殊工种的休息审查和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保护,包括未成年工和“三期”女工;
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
1.劳动争议和劳动监察社会保障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续保办法和全国基础养老金总体规划,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和调控,维护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发放保障机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事管理,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培养,制定吸引外国专家和留学人员来华工作或定居(回国)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规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扶贫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制定相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综合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