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货车限行规定
南宁对货车的限制如下:
1.取消皮卡车在市区的交通限行措施,此类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无需办理区域通行证件。
2.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货车(封闭式货车、轻型货车、挂新能源牌照的微型面包车除外)、特种作业车辆、拖拉机、挂车(商队挂车除外)在环城道路(不含此路)通行。公路客车按指定路线通行。
3.每天7:00-9:00、17:00-20:00禁止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封闭式货车、轻型面包车、微型面包车通行民族大道、竹溪大道、邕江大桥。在限制通行时段向上述道路沿线单位、社区实施配送运输时,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4.在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长度不超过6米、货物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封闭式货车、轻型货车和中型面包车(适用通行证)的通行时间和线路限制,全力提升物流运输效率。
5.由于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道路和桥梁(如朱庆立交桥、青香高速公路、南湖隧道等。)禁止货车通行的地方仍按原设计禁止通行,不受理相关通行证件的申请(在上述道路上进行道路作业的车辆除外)。
以上是南宁对货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