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宁波市慈溪考区公务员招考公告【39人】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在宁波市公务员局的统一组织下, 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市各级机关和单位2019公务员录用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全市各级机关及单位招录公务员39名,其中市级机关招录31名,镇机关招录8名(其中“职位1”优秀村干部2名,“职位2”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报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以4月2019、16日户口为准,下同);

3.宁波生源全日制高校2019届应届毕业生(指高考通过并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宁波,下同);

4.宁波市有外国留学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宁波市外已迁入宁波市并在宁波市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学生,2065438+2009。

(二)大学生“村官”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对象为: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口不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杭州湾新区,下同)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满两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两个就业期,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离开服务岗位未满三年的。

(三)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二”岗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在现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岗位任职两年以上或在现村“两委”岗位任职三年以上的人员(符合大学生“村官”招聘范围和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岗位二”岗位。

自2018起,因行政村合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村“两委”岗位工作的村干部,纳入当期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村“两委”被纳入现村“两委”干部范围。在全日制学校当村干部的时间不能算作在职时间。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征集范围和对象为:宁波生源或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现已退伍的;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在部队服役期间,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非2065438+2009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2019非应届毕业生和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不能报考原学历、学位证书。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认定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开除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号)中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不适宜报考各级政府机关和单位的公务员。《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第1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适宜录用为人民警察的,不适宜报考森林警察岗位;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及以上成员职务期间受到过处分的,或者在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招聘优秀村干部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录机关和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申请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上述招录范围和对象的下列条件:

(一)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4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为19。

(2)报考镇机关优秀村干部“岗位2”者,现任村“两委”负责人,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学历。其他人员要求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考森林公安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年4月16至2006年5月65438日期间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该岗位。

报考森林警察岗位,要求体能测试10 m× 4往返跑、纵跳触高、男子1000 m跑(女子800 m跑)均达标。

(4)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19年4月16日。

(五)报考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职位的,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甲类或者乙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65438+200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达到A或B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报考。

(6)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一致)。

2019年毕业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学历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相应学位证)。

2019年4月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文凭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该岗位。

第四,申请程序

1.注册和初步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2019 4月16 9:00-4月22日17: 00。

资格初审时间:4月9:00 16-17:00 4月23日。

网址:gwy.zjk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诚信函,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经官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照。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比例小于1: 8或大于1: 80的职位。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报考者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资格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2.付款确认

时间:4月24日9:00-4月26日17: 00。

资格初审通过者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09:00 5月13—07:00 5月19。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动词 (verb的缩写)笔试科目和时间

公共* * *科目笔试时间2065438+5月19,各科满分100。

(一)报考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聘职位,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时间和科目分别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二)报考其他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报考森林警察岗位,除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加考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总分100。笔试时间为5月18:14:00-16:00。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9浙江省各级公务员考试大纲和201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和划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之和。报考森林警察岗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获得笔试总成绩。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含“职位1”、“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人员,笔试总成绩增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进行相似性筛选后,由省公务员局划定各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森林警察岗位按招聘计划1:4确定体能考核对象。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其他岗位招聘计划,2人及以下按1:3确定面试人员,3人及以上按1:2确定面试人员。

(三)以上职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八、资格审查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019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处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或户口本原件(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当地公安部门盖章的本人信息页)。因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非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当地公安部门盖章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

境外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及以上、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职位的,还须提供甲类或乙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或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级或B级通知书》。

中小学教师在资格复审前,应向所在学校书面报告。未按要求报到的,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证件(证书)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书)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

九、体质评估

森林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同步进行。

X.采访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100,合格分数线60。面试不合格者被淘汰。被面试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 60%。

报考森林公安岗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分相等的,以笔试成绩最高的为第一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高的为第一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和其他相关网站上公布。

十一、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岗位根据合格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在慈溪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十二。身体检查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0]82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实施前,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调查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和单位实施。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号)执行。

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第12号)执行。

对报考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的考察,按国家公安总局发[2065 438+03]2号文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通知、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

考察期限一般为60天,从考察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计算。考察的结论是是否符合录用为公务员的条件,应当在考察期间作出。从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到办理录用登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检验工作实施前,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将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四。宣传和就业

考察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各招录机关、单位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示7天。其中,报名为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将在候选人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经核实无问题或有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找到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将暂缓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19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报考所需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者,取消资格。

十五、更换的规定

(一)报考森林公安岗位的体能测评对象,在体能测评开始前48小时内,报名者确认不参加体能测评的,相关岗位不予递补;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予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岗位不予递补。

(2)入围者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予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纳入体检和考察。

(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适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报考所需材料、在报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前书面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通过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自报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之日起(以请示下发之日为准),今后拟录用职位因故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次年发布《宁波市公务员录用公告》时,未进行公示的,不再执行。

(6)替换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十六。有关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本申请政策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电话和网站。关于网络技术的问题,请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二)助理法官、检察官的考试参照《关于招聘人民法院助理法官、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进行。

(3)截止2065438年4月16日,具有大专学历且户籍仍在迁移过程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在注册时确认您的结算,并如实填写。

(四)报名者必须在报名前进行注册,然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申请人在初审和复审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贫困家庭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4月25日07: 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免考试费。

(七)对确认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将此类计划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公告。如招聘岗位取消,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改报权利,退还考试费。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宁波党建网上公布。

(八)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测评中垂直跳触高不超过3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438+06号)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考者对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一)全市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职能部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公务员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和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职能部门无关的活动,与本次考试无关。

(1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人事考试违规人员信息纳入人事考试诚信系统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涉及下列行为: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卡、答题卡带出考场的;抄袭和协助抄袭;用假证件参加考试;禁止使用具有计算和存储功能的通信设备或电子设备;串通或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冒名顶替参加考试,将在浙江信用网公布。

(十三)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违纪违规行为检查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或“报考须知”栏目查询。需要咨询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等信息时,请直接联系招录机关。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14)咨询电话:0574-63981324,咨询电话:0574-63980616。

附件:2019浙江省慈溪市公务员招录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