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工作。禁止非电工进行电气操作。电工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电工在接受施工现场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理解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必须按照施工图纸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保护、使用、维护和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严禁带负荷接通或断开线路,严禁带电操作电气设备、维修、线路维护和安装。在待检修的设备上,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在靠近电梯的防护栏上,应悬挂“停止,高压危险”的标志。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划定禁区,采取严格的绝缘措施,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督下进行。
4.施工现场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按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安装和架设。
5.每条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容量的保险丝和熔断器。
6.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挂上警示牌,验明无电后,方可操作。
7.调试和检修设备时,要配备协调和监控人员一起测试,防止电气和机械事故的发生。
8.定期检查变压器、配电室、电动机的运行情况,并注意温度、油量、负荷的变化,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和隐患,保持配电室清洁,注意防潮、防热、防尘和防火。安装在室外地面的变压器,以及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的变配电装置,都需要加装围栏或栅栏作为屏护。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7m,下部距地面不应大于0.1m。
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梯要牢固稳定,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和物品。
10.裸空和带电的配电线路经过各种危险区时,应悬挂警示牌。
11.遇到异常雷雨时,要特别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止受潮漏电。必要时,应关闭开关以确保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和抢修。相关人员必须熟悉触电救援知识。
13.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两级或两级以上的保护,以保证灵敏度和可靠性;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14.电气架空线与脚手架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关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15.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锁齐全,色标统一,编号统一。开关箱应一开关一保险,箱内无杂物。开关箱和配电箱内严禁电源和照明混用。
16.认真管理施工现场的线路,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