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便利政策

法律分析:扩大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法律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一、扩大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地区将支持其他地区开展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进口付汇核销等试点业务。

开展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良好的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办理。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支付电子备案,借助信息共享实现银行电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