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岗后一定要延长退休吗?
1.车辆由营业转为非营业可以延长报废年限吗?
根据国家经贸委[1997]456号、[1998]407号和[2000]1202号文件,这三类车辆的使用年限、延长年限和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
“19以上客运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延长寿命:0年;强制退休年限:8年。
“出租客车”使用年限:10年;延寿:5年;强制退休年龄:15年。
“旅游客运”使用年限:10年;延寿:10年;强制退休年限:20年。
根据你的车辆行驶证原件上的“车型”就可以坐对位置了。以上仅供大家参考。
二、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机动车登记的规定:
第十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
(2)更换发动机;
(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转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转为营运机动车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户籍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辖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运输车辆、维修机械设备或者驾驶培训教学车辆,并责令当事人在10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一)无车辆营运证且不能当场提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其他营运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活动的。依法暂扣的车辆或者设备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或者丢失,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
关于机动车辆强制报废的标准规定;
第六条?改变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客车与非营运客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客车的规定报废。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非营运客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用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的危险品。
货车;改变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变为非营运或者由非营运变为营运,小型和微型出租、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营运客车之间相互转换,危险品运输货车改为其他货车。本规定所称检验周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
第三,交警部门将实行户籍管理。
为加强对“营业转非营业”公交车的管理,目前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一次大排查。据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介绍,该市88辆公车已全部改变使用性质,现全部为自用,其中68辆公车已加贴“由营业改为非营业”专用标识,20辆公车未加贴。这20辆公交车中,有4辆在外地行驶,16辆公交车联系不到车主。对于4辆在外地使用的车辆,吉安交警支队已通知车主,要求其尽快收集并粘贴“营转非营”专用标识。对车主联系不上的16车辆,已将车辆信息录入查控系统,并在车辆行驶管理业务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备注,提醒车主在办理业务时禁止非法营运,督促其粘贴“由营业转为非营业”专用标志。
南昌公安交管局近日公布了380辆由营运转为非营运的公交车。同时,辖区大队正在按照“看车看人,一车一档”的要求制定台账,实行户籍管理,对由营运转为非营运的公交车,分别在车辆后部和右侧粘贴或喷涂专用标志,提示禁止非法营运。
江西省1000多辆公车将贴上“禁行”标签,各地交警部门也将举报电话喷涂在专用标志上,与社会力量一起监督公车的日常使用。
综上所述,查处“营改增”非法营运需要多部门参与,交警部门要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机制,享受退出营运的公交车信息,并及时复制相关车辆信息。
转制后有必要延长退休吗@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