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岗位职责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等行政管理的决策权。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握办学定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学,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对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3.依靠学校党组织和教职工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通过一定的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证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坚持民主教育,通过学校工会、教代会等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4.负责学校内部人事和人员编制管理,提名副校长,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免或任命,组建高效、精干的领导班子,聘任教学人员,保证学校人员数量和质量满足学校工作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环节进行调控,实现一心一意办学的目标。
5、制定和完善学校的岗位职责、全体员工考核、奖惩、教育教学管理常规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规范管理,营造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
6、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校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制定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7、主持校务会议、常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确定目标、任务,系统德育、科研、教学、行政后勤等工作;及时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改进和改革措施,对学校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引进外资的培训、办公场所的建设、服务的完成、学校设施、规章制度和招生等重大问题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
8.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充分重视教师队伍,及时了解全校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熟悉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9.指导和帮助共青团和少先队,支持工会和民主党派的工作。
10,负责处理学校偶发性或阶段性鱿鱼事件,及时向某教育部门汇报学校工作,反映学校意见,认真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11,负责组织学校档案工作、退休教师耳工作、语言工作、综治工作、安全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12,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与家长委员会、社区教委、政府部门的联系,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严格管理办学经费,加强学校软硬件的投入,加强学校舆论阵地的巩固,逐日加强校际沟通,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学习、生活、工作条件,提高教职工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