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六项措施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就业援助。

出台六项措施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就业援助。

加强监测预警,稳定农民工规模。

继续做好实名制登记贫困人口就业情况跟踪监测工作,将防止返贫对象、已脱贫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离岗人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纳入监测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援助,全力稳定贫困人口就业规模。

加强就业援助,降低返贫风险。

推进贫困人口“一键就业援助”平台,建立“2473”就业援助响应机制,24小时内摸清新增贫困劳动力的具体就业培训需求,7个工作日内提供首轮“131”就业服务(1职业指导、3条岗位信息、65438。建立结对挂钩帮扶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失业和未培训脱贫劳动力得到动态清理。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严守因大规模返贫而致贫的底线。

加强就业保障援助,提高就业质量。

发挥输入地稳定就业援助责任,为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口脱贫提供均等就业服务。加强本土劳务品牌培育,提高劳务输出规模和质量。加强多渠道信息数据比对,主动为符合扶贫条件的用人单位兑现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吸纳扶贫就业。宣传和引导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在企业稳定就业和参加保险,帮助提高工资收入水平。

加强技能培训,提高竞争上岗能力。

建立和实施“揭示清单、率先垂范”工作机制,实施重点群体在岗培训行动计划和贫困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探索建立贫困人口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畅通贫困人口技能成长路径,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参与率和持证率,促进贫困人口想劳动、敢劳动、能劳动。

加强跟踪调度,确保有序推进。

以工作规模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贫困人口服务培训开展情况为重点,继续实施“常态化调度、每月定期通报”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援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加强典型树培育,营造良好氛围。

总结推广贫困人口就业援助的好经验好方法,广泛挖掘贫困人口就业致富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全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