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4+7政策意味着什么?
这一政策的实施给医药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看来前面一些省市所谓的“带量采购”根本就是过家家。从执行层面来说,基本超出了所有参与者的心理预期。
他带来了哪些改变?首先,标志着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常态。如果高估了,不一定能中标,但不高估,就没有市场。其次,原研药的高毛利时代会逐渐过去。简单来说,按照逻辑,通过一致性评价就意味着在各方面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疗效,所以过期的专利药应该与仿制药进行对比。
更重要的是,如前所述,药企的品种要经过评估才有前景,一致性评估的投入也很高。一个品种最少也要500-600W W,如果评估后没有中标,说明没有市场,低价中标很考验成本控制。
仿制药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企业被迫做创新药。只有创新能力强的大型药企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对于患者来说,当然是好事,药价降低了。比如晴天恩替卡韦,4+7降价90%以上,目前在4+7城市只要17元。
医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与现代产业相结合、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的产业。
其主要类别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制药机械、药包材及医药业务。
医药产业在保护和改善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计划生育、救灾防疫、军需战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国家关于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第三条:一是以量采购,以量换价。按照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自愿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消费总量的50%-70%测算采购总量,采购数量形成采购价格。有关医疗机构或其代表与选定的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二是招采一起,保证使用。联盟地区相关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根据带量购销合同在协议期内完成合同用量。三是质量优先,保证供应。入选企业是保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要加强全链条质量监管和生产、库存监控,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四是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医疗机构作为药品货款结算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与企业结算,降低药企交易成本。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费问题。文件坚持国务院[2065 438+09]2号文件的配套衔接政策,形成“三医联动”的政策合力:一是探索试点城市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的协同,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采取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二是腾笼换鸟,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允许公立医院将精选药物形成的结余用于医务人员工资。三是鼓励医院使用质优价廉的精选药品,加强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宣传培训,促进科学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1 -3年期间,平台可采购其他价格合适的挂网品种,同一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厂家数量,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再入选药品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