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信用管理

信贷管理水平低,基础工作薄弱,不良贷款长期居高不下,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影响长远,危害极大。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一方面使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本息难以收回;另一方面,银行和信用社还必须支付储户的存款本金和存款利息,使银行失去了获取利益的机会。人们知道,银行和信用社不直接创造价值,但它们的经济效益是通过对服务对象创造的效益进行分割来实现的。银行金融资产的质量往往体现在贷款的质量上,不良贷款的高水平大大降低了银行和信用社资产的流动性。失去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必然会影响银行和信用社的经营效率,甚至影响其生存和发展。

根据笔者多年从事信贷工作的经验,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必须从源头入手,即从贷款的“发放-使用-回收”三个环节入手,尤其是贷款的发放。多年来,银行业实行的贷款“三查制”、“三包制”、“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制”、“抵押担保制”,都是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产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这些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方法和手段,简单易行,科学可靠,非常贴近本行实际,特别是服务于“三农”、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绝不能盲目学习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信用管理方法,而同时忘记或抛弃自己传统的优秀的东西。此外,加强信用管理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要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使银行成为真正的银行,真正的管钱、担风险、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要进一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弱化政府行为,不承办或少承办政策性贷款业务。即使有,国家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贴,弥补政策性业务造成的资金和利息损失,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改革。

二是提高对信用管理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首先,要提高各级决策者对信贷管理的认识,尽快把这项工作提上日程,制定办法,采取措施,见到成效。要充分认识到信贷管理滞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远利益、从业人员个人利益和新型信贷文化培育的影响。其次,尽快拿出具体的、可操作的信贷管理措施,重点建立贷后风险预警、应对、防范和化解机制,明确责任并制定激励措施,设置信贷管理高压线,严格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对管理不善、人为造成不良贷款的,要坚决严惩。第三,完善贷款程序,实行信贷岗位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和主要决策者的责任。

三要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考核。无论是信贷部门还是审计部门,无论是上级行还是同级行,无论是定期检查还是不定期检查,无论是全面检查还是专项检查,都要把信贷管理的开展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严惩违纪行为,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制定具体的信贷管理考核指标,要看得见、摸得着、可管理,不能流于形式。要定期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信贷管理的水平和效果应与各级银行领导的任期目标挂钩。不能一方面把贷款搞得乱七八糟,一方面又拿着高薪沾沾自喜,造成权责脱节。

第四,加强信贷队伍建设。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和信贷管理能力,提高信贷工作水平。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宏观形势的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大客户、大项目的信贷投入快速增加,贷款集中度显著提高。在集中收益的同时,也集中了风险。但这些大客户、大项目对金融服务要求高,信贷管理难度大。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培养自己的高级客户经理,积极借鉴其他商业银行先进的信贷管理方法和市场开发经验,共同努力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作为省联社,也要发挥领导、信息、资源、人才优势,直接参与大客户、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开发维护、项目管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给予优惠支持。此外,要不断推广和总结国际国内信贷工作的成功经验,做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改进提高,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