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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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22日2012 165438+8:30-2月3日65438+24: 00。以下为《2013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安徽省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税[2008]16号)和《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税[2009]1482号),经研究,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6538+03。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和实施

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订购辅导资料、编辑、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考试科目无纸化计算机考试的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试工作由市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报名相关工作安排

1.考生报名:2012 165438+10月22日8:30-2月3日65438+24: 00。

2.打印准考证:2013年3月25日至各市最后一场考试结束。

3.考试时间:全省考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3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包括合肥(第一阶段考试)、宿州、六安、滁州、阜阳、蚌埠、安庆、铜陵、芜湖、淮北、黄山、池州、亳州;第二阶段为2013年6月上旬至7月底,包括合肥(第二阶段考试)、宣城、淮南、马鞍山(含当涂县、含山县)。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考生准考证上注明。

4.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将在考生完成所有科目后当场公布。

5.资格标准公布:6月中旬,省财政厅在报名网站公布了资格分数标准。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及其他财务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基本的会计知识和技能。

因违法情节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与会计职责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3.免试条件: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11,1,至2012,1)。

会计专业包括:会计;计算机化会计;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化;审计;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4.免试:严格执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关于免试的规定,按照要求准确界定考生的专业和毕业时间。

5.证件办理: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考试,在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一次考试通过所有报名科目(单科成绩合格无效,不保留),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

第五,试题长且及时。

考试使用财政部颁发的全国统一试题。

1.考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际操作题。

2.考试时长。

总时长180分钟,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采用连续考试,不休息。同时,各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其他科目不能继续使用本科目的考试平衡时间。

六、考试报名和缴费要求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218 . 22 . 1.72:8080/ahkj。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注册完成;

(3)承诺制。实行报考人员报名承诺制。通过报名程序的考生视为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如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考生须持相关材料向安徽省金融干部教育中心会计培训部(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0号省电大4楼)提交修改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 1+0+0,各城市不再受理考生上述信息。相关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修改本人信息的书面申请。

2.报名费。

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2004]119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每科30元。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流水号,于2013正常工作日内,向其报名参加考试的财政局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七、考试辅导用书

考生可在网上自愿订购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电算化的实际操作软件是用友T3版。

八、证书处理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考试,并通过本次考试的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在报考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办证地点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件有效期截止到2013。考生逾期未报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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