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企一策最新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重点企业的范围:
1.未来三年符合上市条件,经市发改委确认市值在100亿以上的成长型企业;
2.经市经信局确认的重点工业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和“专精创新型”中小企业;
3 .市商务局确认的重点服务企业和新建成投产的重点企业;
4 .经市科技局确认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5.国台办确认的重点台企;
6 .市农业局确认的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和合作社;
市总商会确认的重点民营企业7家;
8.省人社厅民人社[2065 438+06]238号确认的省级龙头企业;
9 .市属国有企业和需要市政府支持的企业或项目;
10、各区管委会和厦门火炬高新区确定的需要重点支持发展的企业或项目。
法律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
第三条管理规范
1.重点企业必须是厦门市范围内的工商注册、统计和税务登记企业。
2.参训人员必须是与企业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员工,以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为基础。
3 .企业必须在实名注册系统中提交培训人员名单。
4.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政策补贴,不能在同一年度内同时享受其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5.市人社局应当建立培训考核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企业信用档案。
6 .市级部门负责建立重点企业(项目)目录数据库和动态更新机制。
第四条实施规范
1.市人社局搭建了一企一策重点企业员工培训申报管理平台。
2.实行限时服务,市人社局每月前五个工作日接收企业申报,收到申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备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3 .企业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培训。
4.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学员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5.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评估质量进行检查。
6.培训补贴资金应按规定申请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