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过程中与环境的兼容性?
绿色监管体系是生态建设的有力保障。所谓独立绿色监管体系,是指独立于建设、城建、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承担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城建污染监测职能。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各阶段的环境监测应包括预评价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预评估阶段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噪声、照明、电磁、材料、施工车辆进行评估;二是对整体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包括垃圾的及时处理、噪音管理、施工时间、防尘措施等。对主体施工阶段的监控,对预评估阶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方案的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意外”污染的随时监督,都是非常重要的。在竣工验收阶段,主要监督施工现场绿地的恢复、施工现场的清洁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做到既科学又直观的绿色,形成以人为本的绿色工程。
3.2完善群众监督体系
发动群众监督,做好群众举报,是城市生态建设的催化剂。城市建设污染的受害者是工地附近的居民,因此他们能够真正了解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夜间扰民的问题。完善群众监督制度,首先要做好群众举报工作。受理举报的单位不应是绿色监理单位,而应在绿色监理单位之上。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命令本单位行使职能。
3.3提高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
实现文明施工,防止污染的根本途径是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和环保意识。各级施工队伍要经过专门的环保培训,持证上岗,真正把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污染作为重中之重,自觉做到以下几点[7]:①合理安排夜间施工时间,尽量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2)密目安全网封闭施工,减少空气中总悬浮颗粒含量,防止周围居民和儿童误入施工现场;(3)及时做好工程运输道路垃圾清扫和洒水工作,减少运输车辆的扬尘;(4)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做好施工排水和生活排水的污水排放,以免污染空气和周围居民的环境;(4)做好相邻道路和出入口的安全防护和夜间照明,确保交通和行人安全;⑤建筑材料和垃圾的运输必须做到不洒、不滴、不漏。如果发生,一定要及时清理,保证道路干净畅通,风力4级以上禁止搬动“土”。⑥做好住宿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劳动认证工作,不使用无证劳动力,防止打架、斗殴、盗窃、酗酒和夜间噪音。
4结论
为了保证城市建设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必须遵循生态建设的原则。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以及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使城市建设与周边环境和人为因素相协调,维护社区与城市的生态平衡。这不仅有利于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理性、科学、前瞻性的城市规划和管理。可持续发展已成为21世纪的主旋律,生态建设将极大地促进城市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使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始终保持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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