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如何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弥补其继续教育学时: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应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以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计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a)参加培训课程、研讨会或进修课程;
(二)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确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扩展数据:
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颁发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第七条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众要求的题目包括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和技术信息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普遍掌握。专业学科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工作中应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