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定向岗前培训补贴公式

天津市定向岗前培训补贴公式如下:

天津定向岗前培训补贴公式为: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

具体补贴条件如下:

参加定向就业培训40学时、6个月内在本市实现就业并由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本市企业招用新员工,企业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内参加定向岗前培训40学时,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定向培养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

此外,天津还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提供定向岗前培训补贴:

女失业人员,年龄24-35周岁,参加定向就业培训并实现就业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女性首次创业,年龄24-35周岁,参加定向就业培训自主创业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参加定向就业培训并实现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补贴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参加培训的人员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参加培训人员需在本市企业就业,企业应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定向岗前培训学时应达到40学时,并由培训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你想详细了解天津的定向岗前培训补贴,建议你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