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奖惩制度细则

1.值班老师早上7: 00到园,值班老师7: 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扣20元(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

2.每天上班时间,不请假不准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算三天事假。

3.一天病假扣当天基本工资和当月考勤奖10元,两天扣30元基本工资和考勤奖。三天或以上将被视为事假。请假终止当天,请补好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处方、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4.事假半天扣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考勤奖30元等工资结构。由于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假超过3天。事假必须提前两天请假,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半天扣绩效工资50元。

6.当天因病不能来园者,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路上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打电话,提供延误证据,否则按1条处理。

7.禁止向霸王请假。擅离职守被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或每学期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除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和押金。如因不满而出现不当言论或其他有损幼儿园声誉的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8.月出勤每月奖励30元,学期出勤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园方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如有冲突,以这些规定为准。

注意:由于幼儿园工作条件特殊,本着对孩子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没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请假,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