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习一年,签约十年,服务8.5年。如果辞职,我要赔偿所有费用,外加一年3000元。符合劳动法吗?

应该是赔偿所有费用除以十年乘以1.5年。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