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一般是买卖商品还是代销?
(1)京:指庄家。顾名思义,零售商用现金或赊账的方式从制造商或供应商手中买断商品,然后进行展示和促销,再卖给消费者。这种模式的好处是物权和定价权都在零售商手中,同时由于是以分销的形式采购,采购量有一定的规模,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零售商的采购成本。
一般来说,以配送为主要销售形式的商品分类主要以快消类分类为主,如生鲜和冷冻品、日用食品、洗涤等。这些都是用户反复购买和消费的商品分类,使得采购无论是在库存周转还是在非旺季销售预测上都得到了很好的控制,配送的库存风险也相对较低。
(2)代理:指寄售。即零售商代替制造商或供应商销售产品,但不提前买断库存,实行售后结算。在这种模式下,零售商不承担库存风险,只是促成交易,提取一定比例的分成(抵扣模式)或毛利(定价模式)。
一般是耐用品、服装鞋帽、电器百货等。采用寄售方式。因为这些领域的款式变化快,流行趋势不容易把握,新手购买容易翻车。因此,为了规避这种风险,零售商往往采用寄售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零售商库存积压的风险。
但这种模式带来的问题是,供应商会抬高供货的成本价,为可能出现的库存积压预留成本空间。按照业内老鸟的说法,购买一个服装袋有两种方式:分销和寄售。后者的采购成本要比前者高出15%~30%,而这些高昂的成本最终还是由客户买单。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一个品牌的商品,除了税费和运费,在国外要比在国内便宜很多,尽管国内不同店的价格不一样,因为价格低的公司可能是经销模式,本身成本就省了不少。而那些价格高的,只是一个商业二房东的角色。
(3)合资企业:指联营企业。零售商为供应商提供了一个空间或网络渠道。零售商负责统一规划、收银和客服,供应商负责销售、库存管理和陈列。在这种模式下,零售商参与较少,甚至不参与销售,只负责整体的环境营造,比如海报开、节日策划等。一般化妆品、手表、葡萄酒都是这种模式分类的,因为这些都需要很高的专业性和很强的现场服务能力。零售商的员工一般无法胜任这类工作,供应商也信任他们受过专业培训的销售人员。
(4)租赁:指场地租赁。这种业态零售管理者几乎不参与其中,属于业态互补,流量二次变现。比如超市里经常看到的香港快健、米先生、眼镜店。一般零售商租用场地后,除了经营主营业态外,还会以租金成本的5~10倍转租给第三方,从而从中获利。在大型零售商场,结合不同的业态,实现顾客的流量享受。这种招商管理的模式比单一的主营业态更能创造利润价值(说到底就是在反复压榨消费者的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