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济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二季度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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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65438+2002会计从业考试第二季度报名时间于5月6日结束。

济南2012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政府各直属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考点: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现将2012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方式、时间、确认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本人持2代有效身份证现场确认缴费。考生登录济南财经公众网:网上报名。不接受团体报名。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65438+2002年4月27日至5月6日。

(3)现场确认时间:5月7日至5月9日2012;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4)现场确认地点:

1,济南光大科技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刘竞路251号(省立医院南门北200米);联系电话:0531-8706711,8706712。

2.山东科技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甘南东街8号(甘石桥路东南路口南200米,文化西路齐鲁医院西300米);联系电话:82073297,82073298。

3.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培训服务中心;地址:济南历下区姚佳小区东区29号(武警医院北门北200米);联系电话:0531-86400904,81180207。

4.济南职业学院;地址:济南舜耕路12号;联系电话:0531-82621209,82627532。

5.济南韩成培训学校;1号考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1号(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实验楼三楼302室);2号考场——地址:济南旅游路4516号(山东工商学院,实训楼501室)电话:8792295、86676520。

6.济南文达职业培训学校;地址:济南章丘大学城史静东路6196号(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二楼、商业街北头201室);联系电话:0531-61329928、15564138812。

二、网上考试时间

已确认报名的考生于5月底2012登录济南财经公众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带照片的准考证;如果不能上传照片,请将照片粘贴在准考证照片中,并加盖考点公章。本次报名从2012年6月初开始(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请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件(18)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申请条件、注意事项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属地分级管理,非我市工作人员不能报名考试。已在济南工作并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报名确认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济南高校学生报名时必须符合报名条件(外地高校学生不允许在济南报名),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籍卡或学生确认函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颁发日期不足2年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且专业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注册会计师专业化、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的考生,只能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目。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必须参加全部三科考试。

(三)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因与会计职责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4)现场确认需要考生自行办理,不得代为办理。确认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报名表;考生应核对科目及相关信息,并交纳确认费。未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考生,请携带近期数码照片或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报考人员不得在同一个季度考试中报考同一科目,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六)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不能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科目、考试类型、考试时间、考试费用。

(1)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用计算机作答。考试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资料》,考生可自愿在考点购买。

(2)试题类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实行全国统一题库。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为选择题、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是一道选择题、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初级会计电算化是一道选择题,一道选择题,一道判断题,一道实际操作题。

(3)考试时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都是60分钟。

(4)考试费。按照鲁家费发[2006]126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科考试费60元,不收报名费。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政策说明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必须参加全部三科考试,其中《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基础》两科必须同时报考,同时达到合格标准为有效成绩。

(2)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科目及相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相关信息及考试时间不得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不得自行指定考试日期。

(3)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省厅公布的时间有效,要求考生在有效期内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属和中央经济单位考生在省财政厅办理;市直单位考生由市财政局办理;其他单位或无单位的考生,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办理。

济南市财政局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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