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警察不建议请律师?
1,警察通常是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收集证据,为了合理破案,也就是说,被害人聘请律师的话对警察是有利的,但是警察的专业办案方式是不需要律师的,被害人很少请律师帮忙办案;
2,大部分是罪犯鄙视律师为嫌疑人减轻罪行、减轻责任,甚至后来的判决和结果。所以本案律师是站在公检法的对立面办案,会导致警方不愿意让嫌疑人委托律师,这也是正常现象;
3.毕竟警察面对很多嫌疑人都是油嘴滑舌,包括立案抓捕等等。警察的套路往往是最深的,不然怎么可能轻易抓到嫌疑人,但是很多嫌疑人也不是那种神童,很多也只是单纯的普通人,但是警察还是警察,所以看到警察用一些小套路把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引诱出来是很正常的,但是很多嫌疑人也因为审讯不知道怎么说。不会说话的人很可能会承担更多不该承担的责任,这是很常见的。所以建议如果涉嫌刑事案件,一定要找专业人士和律师。虽然聘请律师对于警方办案可能并不容易,会从少判甚至无罪的角度为嫌疑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但律师也要有职业操守。有很多极其恶劣的罪犯,律师未必会凭良心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
律师为什么不建议尽快返还赃物;
1,因为积极退赃是非常有利的减轻情节,但是要注意退赃的程序。在具体操作中,要避免这种有利的情节过于空洞、虚幻,甚至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要让赃款赃物的返还真正发挥作用,在律师的协助下,把有利条件细化落实;
2.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司法实践中,“追逃”是办案单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犯罪分子积极退赃,结合其犯罪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3.涉案人员返还赃物一定要积极主动,但返还赃物要以事实为依据,区分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不能因为急于表现而损害其合法权益。这种做法也不利于办案单位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综上所述,警方通常是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收集证据,以便合理破案,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聘请律师,对警方是有利的,但警方的专业处理方式也是不需要律师的,被害人也很少请律师帮忙办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所得、违禁品和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用于犯罪的个人物品,应当予以没收。罚没财物和罚款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