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编号178)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的决定》已经2020年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市长:文

2021 1 3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的决定

为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按区(含功能区,下同)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87项,其中下放22项,委托165项;收回原由区调整的市级行政权力13项。

对于下放事项清单中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后方可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作为实施主体的市级有关部门应当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法定立法程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各区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移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事项的承办部门和移交日期。自交接之日起,各承办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原执行部门此前已受理并继续完成办理。各区要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事,简化程序,优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帮助各区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事项能放下、能受理、能管理好。

附件1

权力下放项目清单

序号项目类别实施单位实施清单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备注1行政许可市政府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广州开发区管委会1。由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仅在市、县设置的测量标志拆除审批2行政许可市政府审批D级测绘资质,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由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3行政许可市发改委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新增)。广州开发区发改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管委会仅包含:1。220千伏及以下非跨区电网项目审批;2.批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行政许可市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变更广州市发改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含:1。220千伏及以下非跨区电网项目审批;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审批。市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延期广州开发区发改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管委会仅包含:1。220千伏及以下非跨区电网项目审批;2.批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行政许可市发改委需要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的核准(申请非招标事项)。广州开发区发改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含:1。220千伏及以下非跨区电网项目审批;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审批7行政许可市发改委需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审批(申请自行招标)。广州开发区发改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含:1。220千伏及以下非跨区电网项目审批;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审批8行政许可市发改委需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审批(申请邀请招标)。广州开发区发改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含:1。220千伏及以下非跨区电网项目审批;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审批9行政许可市发改委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程序,依法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审批(申请公开招标)。广州开发区发改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仅包含:1。220千伏及以下非跨区电网项目审批;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审批10行政许可地图审核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是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16其他行政权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外国组织或个人驻华办事机构备案广州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