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签订的技术转让费合同呢?
法律依据:《民法》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达内容的数据电文。,并且可以随时检索,都被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3)数量;(4)质量;(五)价格或者报酬;(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采用要约、承诺或者其他方式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他们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对有关合同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依照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二)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三)履行地不明确的,以货币支付的,在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