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内乡的自然法、国法、人情牌匾对当代司法有什么借鉴意义?
南阳内乡牌匾,说明中国法律文化获得了司法思维。清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张丙涛到内乡做知县,邀请县上有识之士制定治县大计。每个人都敦促张丙涛写一个牌匾。早已有了计划的张丙涛写下了正义、法律、人情六个字,并解释说这六个字就是他的施政纲领,叫做“依天办事,依国法判案,同心协力”现场有人说这是金玉良言。张丙涛说,修复县政府需要你的支持,然后在场的人筹集了三万多两。此外,张丙涛后来还采用了多种方法来判案,如赢捐输罚,代表工人捐款等。张丙涛在财力雄厚后,成功修缮了内乡县衙,并在二堂的纱门上挂了一个正义、法律、人情六字匾,让他在二堂抬头就能看到这个匾,作为破案的目的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