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2023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类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毕业生应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者,不得进入下次考试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申请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为18至30周岁(2004年10月26日1110之间出生),2023年新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天)。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所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是指“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 * *党籍的人员。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5年的。

6.在职(含试用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2023年非高校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以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为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公开考试招录6名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具体对象、范围及所需条件详见2022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26日10至2022年6月26日+011上午8: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栏目(/)。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如发现报考者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和资格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位置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开招聘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申请专业的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和本科专业名称为准。不在目录内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慎重比较选择考生(学历低者符合报考条件,学历高者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填写信息。请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四川省2022年公务员(指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从报名信息表中照片上传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按照网上提示上传照片。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部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10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上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合格岗位。

(2)付款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6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165438确认缴费。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支付的具体程序按照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初审合格后11.2(工作日内)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石雪街268号)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拨打电话(028-38197202)进行确认,然后传真或电邮减免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1.享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考生,享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和特困证明;

2.贫困家庭考生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学生处出具贫困户、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考生,应出具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伍军人事务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书。

⑶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

确认缴费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要达到5:1才能开考。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眉山市委组织部将根据报名情况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聘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对于就业计划取消的职位,报名网站会将费用退还给已为该职位付费的报考人员。

(4)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应于6月22日165438+10月25日165438+登录报名网站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在A4纸上,黑白分明,字迹、照片清晰),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过期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持有两证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和资格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100满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执法服务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用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30%和30%。

笔试成绩(执法服务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24%+报考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分数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165438+2022年10月26-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本人准考证。

给笔试加分

(1)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战争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获得一等功的公安民警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后加2分。

(2)获得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

(三)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其笔试成绩折算为3分,由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给予奖励。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省直机关和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1分。

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4月20日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在报考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给予笔试。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算为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计,按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申请人,应寄送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等)。)10月29日前到眉山市公安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1楼405室,电话:0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结果查询

笔试科目成绩将于2022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65438。如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实申请。核实结果将在申请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布。2022年6月30日前,65438+2月30日,考生可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2)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都要接受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6月27日以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录取程序。

(三)资格审查

眉山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2023年6月5438+10月5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名单(错过笔试、违规违纪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如果最后一名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笔试考生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一起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足聘用名额3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携带1份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及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包括:

1.2023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学历层次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院系、学历层次、专业)。

2.新入职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保密部门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进入考试的证明。

4.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80元。

(4)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13至15。面试详情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100,占考试总成绩的40%。

(5)体能评估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家公务员局函[2012

体能测评在有条件的全封闭场所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眉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其体能测评当天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数,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考察和宣传

(1)身体检查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根据职位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等额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排名。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省内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总成绩(不含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应当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当日或当场未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要求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一律不再复检。

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并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调查

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资格审查主要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依据中组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部发〔2021〕11号)和《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号)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无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不符合公务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生。未通过考试或自动放弃空缺的,眉山市委组织部将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并通过体检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空缺,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试。

(3)宣传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申请人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不及物动词录用审批和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有严重问题且有证据的,不予录用;如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则暂缓聘用,待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的,报眉山市委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果你不按时报到,你的聘用将被取消。

报考有2名及以上考生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一个职位对应的公安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遴选顺序。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理解、支持和配合申请人。

八。纪律和监督

公务员招录工作接受监督,考生可以向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

九、本公告由眉山市委* * *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信息

招聘机构政策咨询电话:028-38167780。

监督电话:028-38169030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2.招聘过程中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或眉山市公安局及考试机构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网上报名时要求考生留下一个常用电话号码。报名期间,尤其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发生变化,应主动告知招聘机构。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和干扰,不要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附:2022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标题:关于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 . 231/content-50-00 CEE 1 aceb 2038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