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读!2023年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答案揭晓
1.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成都市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二、适用对象有哪些?
在浦江县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并居住工作(非浦江县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
3.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报考点和材料的子女录取要求不同,具体如下:
(1)积分申请
持有浦江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的申请人,在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申报积分落户,积分达到10及以上(含“稳定职业指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分不低于5分;“居住指导指标”在浦江县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在浦江县连续居住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和在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工作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浦江县接受义务教育,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蒲江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非成都市蒲江县户籍人员在蒲东居住工作的只提供身份证);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在浦江县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浦江县投资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相关纳税或免税证明);
3.自申请当年4月1日起已满6个月,并已依法连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半年,在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
4.申请人自申请当年4月1日起,已在浦江县居住半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何时何地申请积分?
申请人应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在浦江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
5.哪些材料可以证明申请人在浦连续居住满半年?
下列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均可证明申请人在浦江县居住满半年。
(1)四川省居住证,由申请人自申请当年4月1日起在蒲江县申领满六个月;
(2)居住登记回执,自申请当年4月1日起追溯6个月,在浦江县公安部门登记满半年;
(3)申请当年4月1日起6个月,且申请人在浦江县使用性质为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同一房产水、电、气已交满半年的证明;
(4)自申请当年4月1日可追溯6个月的房屋租赁证明,申请人已在浦江县住建局备案半年。
6.不能提供与浦江县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浦江县投资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如何申请随迁子女入学?
通过积分申请随迁子女入学。
七、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入学及查询成绩?
(1)入学申请
申请入学当年7月的第三周,进入“成都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平台”,点击学位成绩查询图标。系统会显示学位学校、入学注意事项以及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
8.陪读孩子的学校安排原则是什么?
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入学。鹤山街道、寿安街道等公共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道,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其他镇安排就读其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
九、在录取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有虚假,或隐瞒相关事项,如何处理?
在招生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事项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十、已在本县享受统一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是否有必要重新提出申请?
已享受就学统一政策安排的随迁子女升入初中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已享受浦江县统一政策安排就学的子女,不得在同一学年内申请转学;毕业年级不接受转学申请。
1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是多少?
小学一年级学生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十二、居住就业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地的,可以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吗?
可以,需要提供能证明申请人与随行子女存在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等。
十三、家长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应该征询哪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