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学生应遵循

参加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学生,根据培养目标进行考核分级。

一、学徒制概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办法》明确,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为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以上的技能型员工,具体对象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学徒制培养目标重点培养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期限结合学徒制培养目标和技能形成规律确定,一般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2.培训内容

企业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和企业未来技能需求,确定具体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养。

具备符合企业技能岗位培训要求的专业设置、专业教师、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的培训机构,可以与企业合作承担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任务。技工院校可以注册非全日制学生当学徒。

3、培训课程及标准

培训课程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和操作技能。通用素质必修课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培训规划教材目录中选择,通用素质选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原则上应在目录中选择。

原则上,学徒制应该有培训标准。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企业和学校可以根据职业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课时数。原则上每年累计总学时不少于400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学徒培训评级和补贴

1,评级

参加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学生,将根据培养目标进行考核分级。学徒期满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技能等级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

2.津贴

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贴资金、职业技能行动专项账户资金等相关资金中拨付,直接补贴企业。学徒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