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消灭的四大传染病是什么?
1,鼠疫的防治及其效果。
鼠疫危害严重,党和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治鼠疫。建国初期,卫生部在东北、察蒙、浙江、福建、云南等鼠疫流行区设立了防治中心,组建了鼠疫防治队,进行了有效的防治,开展了预防注射。
此外,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鼠疫危害和防治知识,发动群众抓鼠抓蚤,及时报告鼠疫疫情,依靠群众防治,取得了很大成效。20世纪50年代鼠疫基本得到控制。《中国卫生年鉴》(1985),人民卫生出版社(1985),第25页。
2.天花是一种致命的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后,大力开展天花防控工作,推进全民接种活动。1950,10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秋季预防接种工作的指示》,卫生部发布《预防接种暂行办法》。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推进普及预防接种活动,成立预防接种宣传和培训领导机构。
从1949到1952,接种人数超过5亿人,每年使用牛痘疫苗超过100万支。广西、云南、四川等地区广泛开展疫苗接种,接种率达到90%。到1950月,已有4000万人接种疫苗,到1950月,已有200万人接种疫苗。
李德全:为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奋斗,人民日报,195110。
1955卫生部颁布《传染病管理办法》,天花被列为甲类传染病。制定了紧急防治措施,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防疫网络。政府在缅甸、印度和尼泊尔边境建立了边境免疫带,加强了边境卫生检疫。
世界卫生组织于1958年制定了根除天花计划,并于1967年开始了全球根除天花运动,天花于1977年被根除。中国在20世纪60年代基本消灭了天花,比非洲流行国家提前了16。天花的发病率逐年下降。
3.血吸虫病是一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农业劳动生产的严重寄生虫病。党和政府高度重视。1956党中央发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
195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提出要把消灭血吸虫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并指出“要积极治疗和预防血吸虫病,从控制感染到逐年减少感染,最终达到消灭血吸虫病的目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第215页。
1955成立中央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卫生部成立血吸虫病防治局,各地成立其他机构。疫区先后成立16防治站、78个防治站、420个防治组,《抗击危害人民健康的血吸虫病》,人民日报8月23日1955。
1957年,全国血吸虫病防治专业人员超过16000人,各种简便易行的预防措施得到落实。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是血吸虫病防治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保证。
1956年,政府在12疫区救治病人40多万人,发动群众开展灭螺运动。1958,湖沼灭螺面积达到百万亩,余江县县城从1955到1957灭螺面积达到650342平方米,占灭螺总面积的92平方米。1957 165438+10月16江西日报3版。
安徽省东至县是血吸虫病严重地区。制定了“积极治疗、综合治理、灭螺”的措施,从65438到0958,全县“动员群众参与血防灭螺战役”。据统计,全县灭螺面积654.38+0765万平方米,救治病人40086人。《东至县血吸虫病防治资料汇编(1950~1980)》,东至县血防站档案,第35~37页。
五十年代,通过发动群众防治血吸虫病,基本消灭了血吸虫病,保护了人民健康,促进了生产发展。
4.霍乱、白喉、回归热、疟疾等其他传染病也得到了有效预防,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950 165438+10月25日,北京市率先颁布《传染病防治暂行办法》。
规定霍乱、鼠疫、天花发现后应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白喉、猩红热、斑疹伤寒、流脑、流脑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痢疾、伤寒(副伤寒)、回归热、黑热病、麻疹应在临床诊断后48小时内报告。《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暂行办法》第2册第8号,北京市政府公报1951。
1955中央卫生部颁布了《传染病管理办法》,将传染病分为甲类和乙类,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发现鼠疫等甲类传染病,城市最迟不超过12小时,农村最迟不超过24小时;发现乙脑等乙类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城市不超过24小时,农村不超过3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公报1955年7月。
扩展数据:
20世纪50年代中国传染病防治的社会影响及启示: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政府对传染病的有效防治,在当时产生了积极影响,积累了丰富有益的经验。
(一)20世纪50年代传染病防治的社会影响
1,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恢复发展生产。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发动群众积极防控传染病。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治,人民劳动能力提高,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使第一个五年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对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管理水平,巩固人民政权。
20世纪50年代传染病的有效防控,提高了人民健康水平,塑造了新中国的良好政治形象,巩固了人民政权。党和人民政府把传染病防治提高到政治高度,动员社会,协调各方面开展防治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建立健全卫生防控机构,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制定卫生政策法规,开展科学研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消灭了严重传染病,体现了高度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
3、建立卫生防疫组织网络,发展人民保健事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传染病防治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建立了自上而下覆盖全国的卫生防疫组织,培养了高素质的卫生防疫队伍,成为人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传染病防治的专业组织,2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卫生行政工作会议。提出建立卫生防疫站和预防研究机构,培养大批传染病防治技术骨干,形成包括卫生防疫、监测监督、预防研究在内的全国性卫生防疫网络,形成政府主导的卫生防疫工作体系,奠定新中国卫生防疫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传染病防控的历史启示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传染病防治实践,留下了积极有益的历史启示。
1首先,重在预防。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通过有效措施预防疾病是一种经济高效的方式。建国初期,传染病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预防措施,控制和消灭了传染病,降低了成本,保障了人民健康,取得了显著成绩。
2.其次,我们重视社会动员和资源调节。党和政府坚持群众路线,注重社会动员和参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传染病防治,地方政府发动群众订立防疫公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
人民政府整合和调度社会卫生资源,如公立和私立医院、红十字会、中华医学会和其他行业组织,支持重要传染病的防治,在当时资源缺乏的情况下,集中人力和物力进行传染病防治,卓有成效。
3.重新重视专业化领导,建立专业化领导体系。20世纪50年代,政府将原来预防工作的常规活动上升为中央政府的统一行动,成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传染病领导和预防机构,职责明确,效率高,能够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力量,集中力量防治重大传染病,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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