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费有规定吗?
培训费的规定如下: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限;
2、专项培训又称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应预付培训费,但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培训费补偿问题具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只有企业确实对员工的培训有所贡献,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能要求员工补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来说,只有员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才能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允许要求其赔偿已经投入的培训费。除非员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企业有权要求赔偿相关培训费用;
3.职工依照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企业不得要求职工补偿培训费;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
4.关于如何赔偿的具体问题,可以按照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和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补偿发生的争议,可以由相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
5.员工补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有服务期约定的,按服务期等额分成,按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逐级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出资按照劳动合同期平均分配,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综上,企业培训费是有规定的。生活中,有些企业让员工自己出培训费,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有培训费用应由企业自行承担。除非员工违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否则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