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房管局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房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编制中心城区远期住宅建设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加强对市直管公房的管理;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中心城区公有住房出售和部分产权房向全部产权房过渡的审批和结算;负责城镇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实施,审查企业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监督和指导住房货币补贴的发放。
(四)负责全市公有住房租金和价格的调整;负责市区公房的出售。
(五)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市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工作;负责市中心和新洲区规划范围内各类产瑶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和发证的审核和发放;负责建立全市房屋产权信息网络监控系统,以及规范和指导产权市场,分析和掌握市场变化;负责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和产权登记及档案管理。
(六)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审批;指导、监督、监察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市本级和新洲区规划区内房屋拆迁方案的审批和房屋拆迁单位的备案登记;发出拆除通知;调整和裁决房屋拆迁纠纷;由…发行
(七)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对全市开发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办理黄金市场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审批;负责对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受理房地产开发投诉;负责中心城区、市经济开发区和三清山管委会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
(八)协助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房改政策的行为。
(九)负责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津市市住宅物业管理企业;监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拨付和使用;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建成后的验收;配合物价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活动;受理业主投诉,仲裁物业管理纠纷。
(十)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市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管理反占道步行街活动。负责规范房产测绘市场,制定房产测绘成果市场准入和利用制度。
(十一)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和城市危险房屋鉴定。负责室内装饰企业资质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市场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房地产和房改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和各种统计报表。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