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培训补贴政策
鼓励技工院校学生参加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实习实训,在原有实习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实习学生100元/月的补贴。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在线或在岗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0学时/课时,合格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增就业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简单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并以缴纳一个月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鼓励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在线培训。全部理论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60%)可纳入线上培训,培训部分可通过线下培训完成。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和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资助培训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九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和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第八百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