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
法律解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要求行业竞争保密的单位有赔偿的,当事人离职后应当遵守相关要求,违约的,也应当对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或者利息,或者未履行其他货币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