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如何纳税?
教育机构纳税计算方法:
一、主要应交税费
营业税:营业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市区)或营业税*5%(县或镇);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 3%;
企业所得税:扣除所有允许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后,金额为* 25%;
第二,培训机构
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领取《社会团体证书》。
民营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取得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教育机构取得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纳税。
符合条件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涉及重大减免税如下:
营业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通过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外国和国际组织颁发的教育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对国家和企业所有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所有人向学校捐赠房产所制作的文件,免征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