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一、优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土地流转补贴、税费减免、水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优惠土地流转:中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的土地流转进行补贴。如浙江省新昌县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蔬菜30亩,其他50亩)的企业主和流出户给予每亩150元的一次性奖励。?

税收优惠:对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抵扣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水电优惠:规模化养猪、种菜的水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农业生产中谷物干燥机械低价用电的政策。

二、补贴政策?

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买补贴、粮食补贴和农业综合补贴。自2003年以来,主要的农业补贴有: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标准化养猪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等等。

第三,特殊支持

国家下拨专项资金扶持某些行业,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面比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中国有许多特殊支持,例如:

1.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万,不超过6000万。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支持资金80-1.6万元。

3、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

4、“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约654.38+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配套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元、合作社500-150万元。

扩展知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储存等服务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和信息,实现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起,就有经济互助。有一定的组织结构,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责任。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章总则和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

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合作社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使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合作社的定义是从服务对象上界定的,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存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和信息等服务”。

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使用者相互合作,民主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为其成员服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和储存,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和信息,甚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农业合作社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