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及对策

1.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是什么?

(一)中国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妇女当家作主”的思想从未改变。

“男尊女卑”、“夫当妻”的不平等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人们的心目中,评价女性成功的标准不是有没有成功的事业,而是有没有幸福的婚姻和美满的家庭。女性自身价值的体现还是回归家庭,教育孩子。正是这种传统观念使得女性就业形势日益严峻。一方面,女性在选择工作时会更多地考虑家庭、地域等因素,这在某种意义上减少了她们可以选择的工作。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让女性开始怀疑自己的价值观,逐渐失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也是很多企业更愿意招聘男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企业降低人工成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在一个女人的职业生涯中,她需要经历怀孕、分娩和哺乳。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工资不影响其高福利待遇。”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为了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更愿意选择男性员工,为他们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此外,当女性在产假后重返工作岗位时,很可能会对她们的技能不熟悉,与工作脱节,导致企业不愿意为她们提供再培训。而且女性的身体和生理条件普遍不如男性,一些繁重的体力劳动和连续工作不适合女性,这也是造成男女就业不平等的另一个因素。

(三)高等教育质量下降,扩招导致供需失衡

自1999开始扩招以来,我国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据预测,2020年我国毛入学率将达到40%,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逐步向“大众教育”转变。一些学校为了自身利益,在没有合理的专业设置和师资安排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增加一些所谓的热门专业来增加生源。毕业了才发现,毕业生数量和市场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矛盾。当初所谓的热门专业早已供不应求。所以,就业形势严峻的关键在于大学本身:官僚主义,盲目扩招,专业设置不合理,教学资源分布不均,师资质量参差不齐,学校责任感下降,导致毕业生质量普遍下降,企业招聘时对毕业生的认可度降低,这也让受到诸多因素束缚和歧视的女大学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四)女性自身综合素质欠缺,难以快速适应职场需求

首先,女性缺乏正确的就业观。受传统观念影响,女性在选择工作时会更多考虑地域、薪资、津贴、福利等因素,为了稳定和尊严,更愿意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其次,教育体制使学生缺乏实践和创新能力。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评估体系还不完善。学校过于强调成绩的重要性,很少关注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很多同学分数高但能力低,读死书。另外,女生性格内向,自尊心强。他们进入社会后很难快速适应职场,无法满足职场需求。

(五)法律执行力度不强,保障体系不完善。

目前,中国关于妇女就业权利的法律和政策还存在许多缺陷。有些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条文不明确,缺乏对歧视的明确界定,使女性在受到歧视时无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发生就业歧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歧视概念,招聘中很多隐形歧视无法用法律界定。总之,女性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不仅费时费力,而且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如果不完善法律中的一些具体规定,简化立案过程中的繁琐程序,那么更多的女性面对歧视还是会选择沉默。

二,改善女性就业歧视的对策和建议

(一)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

消除女性就业歧视的关键是改变千百年来的性别歧视思想,从根本上实现男女就业机会平等。首先,我们应该提高所有公民的教育水平,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改变他们男尊女卑的传统思维模式,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其次,扩大基础教育的普及,提高女性自身的受教育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分担企业用工成本。

企业歧视女性的根本原因是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和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国家应完善女性生育保险制度,由国家和社会承担生育成本,减少企业应承担的费用,让企业客观评价女性的劳动能力,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3)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就业指导。

一方面,保证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女性的职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注重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和技能,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失业女工的技术培训,使妇女从单一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加入劳动力市场,从而有效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国家应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女性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劳动力供求矛盾,使男女劳动力分配比例更加合理。此外,在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国家也应该鼓励和支持女性创业。一是制定相应的商业计划,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商业平台;第二,学校和社会可以举办相应的创业课程,加强女性对创业的了解和认知;三是小额贷款支持妇女创业,为她们开辟新的就业渠道。

(5)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涉及妇女的就业法,细化法律规定,简化立法过程中的繁琐程序,真正使法律成为维护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此外,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和福利,不会丧失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真正实现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

总结一下,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有:中国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女当家”的思想从未改变;企业为了降低人力成本,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高等教育质量下降,扩招导致供需失衡;女性因为综合素质不足,很难快速适应职场需求;法律执行力度不强,保障体系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