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倒闭后剩下的学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程序,通知并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登记。公司财产(非抵押物)的处置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按比例向一般债权人受偿。不足清偿债务的,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受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