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班的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准备;审批机关的审核;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工作人员检查;审批完成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如果批准设立,将颁发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根据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核发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依照法律和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者登记并取得相应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颁发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