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标准建设的主体是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标准的建设主体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职业教育劳动部门、职业学校、行业协会和企业。
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修订和废止职业技能标准,认定职业资格等级,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各省、市、自治区职业教育、劳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水平鉴定和培训,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职业技能标准水平鉴定的管理和监督等职责。
3.职业学校:负责建立和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认证,并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4.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和评定,制定本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等相关工作。
5.企业:负责为员工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机会,参与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