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乡市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信息

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凤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聘对象

全国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2应届毕业生),新乡户籍或新乡生源。

2.注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1年7月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其他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是凤泉区一所小学,全部面向事业单位。* * *招聘小学教师40名,其中语文教师16名,数学教师14名,英语教师7名,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

第三,招聘流程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2日至7月18日,2018日,上午8:00至165438+下午0:30至15:00。

2.报名地点:新乡市凤泉区政府第二会议室(区政府大院内)。

3.注册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到报名现场报名。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经核实后提交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凤泉区2012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档案下载”下载并提前填写),交纳考试费72元(笔试每科30元,二科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家庭成员可免考试费。拟免考试费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申请人,提交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城市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4.资格审查。这项招聘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登记表》(2012),按同岗位分类编制目录。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2年7月23日至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闭卷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公共事务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规、教育实践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材料构成。专业课知识主要包括:教学案例分析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 * *基础知识×40%+专业课知识×60%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职位招聘人数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7)评估

考核体检合格者。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8)就业和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合格后,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2.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由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泉区编办、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3.未聘用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在职人员(含6个月以上人事代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辞退意见,向用工审批机关备案。

4.教师聘用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教师短缺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配者取消资格。

5、受聘教师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

电话:0373-3918837

监督电话:0373-3918201(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96722(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3918210(凤泉区监察局)

全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