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工委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一是按照政务公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履行县委、县政府赋予县直机关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县直机关后勤管理职责,重点加强财务、房产、大院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电、食堂等方面的管理。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县级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县级机关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财务预算,负责归口管理单位的行政经费支出和日常预算执行管理,包括会计指导、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

四、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房产的统一规划和综合管理,制定房产管理制度;管理县委、县政府大院住房基建计划、投资和产权,申请和使用房屋、水电等项目基础设施维修资金;负责大院内办公楼和职工宿舍的建设、管理和分配;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房改方案和实施细则。

五、对辖区内的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实行集中管理。

六、负责环境管理、园林绿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文明建筑、人民武装和人防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政府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一般事务。

八、对县级直属部门和乡镇后勤改革机关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九、负责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职工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领导县级机关人民武装部的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指导直属县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

(二)指导直属机关县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理论、业务培训工作。

(三)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纪律和道德教育,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四)指导直属机关县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直属机关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反映县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

(五)审批直属机关县党组织的建立、合并或撤销;考核任命机关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根据县直属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县直属机关工委下设1职能室和县直属机关人武部。

(1)办公室

负责各类公文、领导讲话、申请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负责文秘、档案和保密工作;负责接待和内部工作协调;负责工委工作部署的督促、信息交流和情况反映。

(2)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

指导直属机关县人民武装工作。对直属县青年民兵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思想教育和国防教育;指导民兵组织建设;负责机关征兵工作、民兵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预备役士兵和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

县直属机关-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