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图书馆员应该掌握哪些知识?

首先要了解资料的构成,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形成哪些资料,平时要收集整理哪些资料。可以去建筑书店买一本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填写模板,书上的内容比较全。其次,要多了解规范和标准。只有掌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才能更好地做好信息化工作。另外要学习施工工艺,了解各工序之间的衔接关系,这样才能知道什么时候做什么资料。

你可以去当地的档案馆,建委,建筑书店卖建筑工程技术表的样本。馆员也分土建和安装,都一样。如果之前没接触过这个,可以多看看这方面的书。如果不知道,就去问建筑商和技术负责人。他们都应该明白。

也可以借鉴别人整理的数据例子。这遵循流程。比如轻钢龙骨要在吊顶之前隐蔽,所以你在施工的时候要做好隐蔽资料,让监理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分项和检验批可以以后再做。

作为图书管理员,看书一般用处不大!

其实勤快一点,多问问技术人员或者主管!

在一线多看,多学习,甚至帮工人做,让你很快上手!想看书,就得多看看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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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旧规范的变化

1.1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颁布后,要求从2003年1起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按照相应的14新规范执行。

1.2新的统一准比88标准增加了子单位、子分部、检验批的概念。项目的评价也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质检站变成了备案制。

1.3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的划分:

1.3.1单位工程的划分:建(构)筑物单位工程和室外单位工程。

建(构)筑物单位工程是指由建筑、结构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组成的独立、单体的建(构)筑物。

室外单元工程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和室外安装两个室外单元工程,并进一步分为附属建筑、室外环境、给排水、采暖和电气子单元工程(为保证子项目、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划分、评定和验收,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并应事先明确。

1.3.2分部工程划分:建筑物、构筑物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屋面四个分部;建筑设备安装分为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建筑五个项目。并可根据材料类型、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和类别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1.3.2.1地基与基础分项工程包括0.00以下的结构和防水分项工程。所有地下室在首层结构(现浇混凝土楼板或预制楼板)以下的工程都包含在“地基基础”分项工程中。无地下室,墙面用防潮层划界,室内用地垫划界。桩基以承台上盖为界。分为无支撑土方、有支撑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钢(管)混凝土、钢结构分项分部工程。

1.3.2.2主要分部工程与原标准无较大变化,0.00以上所有承重构件为主体。

划分时,对于非承重墙的规定,凡采用板材、砌体、焊接隔断的划分分为主体;轻钢,木材等。都是用钉子、螺丝钉或胶水粘结的,它们都包含在装饰分部工程中。分为混凝土结构、刚性钢(管)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网格结构、索膜结构。

1.3.2.3建筑装饰工程包括地面和楼面工程(含基层和面层)、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另外,对于有地下室的工程,除了±0.00以下的结构和防水部分的分项工程包含在“地基与基础”分项工程中外,其他如地面、装修、门窗等分项工程仍包含在建筑装饰的分项工程中。分为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装饰板(砖)、幕墙、粉刷、粘贴和软包装、细部子分部工程。

1.3.2.4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包括屋面的找平层、保温层、各种防水层、保护层。地下防水、地面防水、墙面防水应分别包含在“地基与基础”、“装饰”、“主体”分项工程中。分为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保温房屋分项工程。

1.3.2.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包括给排水管道、采暖及卫生设施等。原燃气工程不包括在本分部工程中。分为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卫生洁具安装、室内采暖系统、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室外供热管网、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采暖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1.3.2.6为适应适用范围的变化,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主要指强电部分,将弱电部分分开。分为室外电气、配电室、供电干线、电力、电气照明安装、备用及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子分部工程。

1.3.2.7智能建筑分部工程是新增的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也就是常说的弱电部分。分为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楼宇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综合系统、供电与接地、环境与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1.3.2.8通风空调分项工程分为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除尘系统、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制冷系统、空调水系统。

1.3.2.9电梯安装分项工程按其类型分为电动引入或强制电梯安装、液压电梯安装、自动扶梯安装、自动人行道安装和其他分项工程。1.3.3建筑与结构工程的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划分,但也可按施工程序的先后和所用材料的不同进行划分。还有一些分项工程不限于一个工种,由几个工种共同施工,比如装修工程的护栏、扶手的制作安装。因为材料可以是金属,也可以是木材,不一定是一种工种完成的。主分项工程也必须按建筑所在楼层(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建筑应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对于其他子项目的子项目,没有强制统一。一般都是按楼层(段)划分,便于质量控制和验收,做到一层完工,一层验收。所以,当它们可以按楼层划分时,就要尽量划分。对于一些小项目或者按楼层划分有困难的项目,可以不按楼层划分。对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般每层的模板、钢筋、混凝土依次施工,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的同一工种项目分别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一般应按工种和设备组划分,也可按系统和区段划分,如碳素钢管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此外,管道的不同工作压力和质量要求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同时要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系统或区段划分各自的子项目,比如住宅楼的下水管道,把每个单元的排水系统划分为一个子项目。

1.3.4检验批是指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或以规定的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而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的划分与分项工程的划分基本相同。1.4单位、子单位、分部和子分部的验收程序

检验批——由项目专职质检员检查评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

分项工程检验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

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勘察单位只参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设计单位只参与基础、主体结构和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当一个分项工程中有多个子分项工程时,可以逐个进行质量验收,然后检查每个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抽样检测结果的资料;视觉质量的评价等。

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单位和单位工程验收评定程序见附图1。

基本上归结为检验批的资质判断。合格的检验批应符合下列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抽样合格;需要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1.4.1,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保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决定了检验批的主要性能。比如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等级是保证混凝土结构和砌体工程强度的重要性能,所以都必须满足要求。主要控制项目包括:a .重要材料、零部件和附件、成品和半成品、设备性能、附件的材质和技术性能等。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数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b、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检验数据,工程性能检测。检查试验记录,数据和项目应符合设计和本验收规范的要求。c .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对于一些有年限的检验项目,当还没到提供数据的年限时,可以先评估其他的评估项目,根据施工现场的质保和控制情况暂不验收,待检验数据出来后再填写数据。

1.4.2一般项目是指除主要控制项目以外的检查项目,其规定也应达到,但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规定可适当放宽。在这些项目的验收中,大部分抽查的质量指标必须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 .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但一般项目中,根据数据规定的标准,可能存在个别偏差范围,不超过20%的最大检查点数可以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b、确定偏差值和允许有的缺陷项目,是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的。如:砖砌体,预埋拉结筋,其留置间距偏差;混凝土钢筋外露,露出一定长度等。c、一些无法量化但可以定性的项目,如:破碎的大理石地面颜色协调,没有明显的裂缝和坑洞;粉刷工程中,中间漆光亮光滑,卫生洁具给水配件安装接口严密,启闭部件灵活;管道接口工程,无外露油麻等。由监理工程师掌握。

2.解释竣工资料的内容和相关政策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对涉及工程建设的重要活动,记录工程建设的主要过程和现状,以及具体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应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建设项目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准备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和声像。

建设项目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图2。以上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的收集范围,会根据各地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有所变化。

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有相应的要求:

2.1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作为原件。

2.2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

2.3锉削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毫米

2.4图纸应按专业排列,同一专业的图纸应按图号顺序排列。

2.5现有文字资料应随图纸归档,文字资料在前,图纸在后。

2.6不同格式的工程图纸应按照《技术图纸副本折叠方法》(GN10609.333-89)折叠成A4格式(297MM*210MM),并露出图标栏。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的格式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210MM)。

2.7卷内文字按有文字内容的页码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码以“1”开头。

2.8页码书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档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的图都在右下角。

2.9成套图纸或印刷的科技文献资料,形成一个卷的,原目录可以代替卷内目录,且无需重写页码。

2.10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归档后及时移交给总包单位。建设工程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所承包工程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2.11工程文件应使用耐用材料书写,如碳素墨水和蓝黑色墨水,不得使用褪色材料书写。

2.12竣工图章的尺寸为:50MM*80MM。

2.1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并覆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2.14用施工图绘制竣工图的,必须标注变更和修改的依据;施工图在结构、工艺、布局等方面有重大变更,或变更部分超过图纸的1/3时,应重绘竣工图。注:结合上述要求,对我公司工程档案的份数、原件及组卷方式的要求如下:a .向当地档案馆提交一套(原件),按当地档案馆要求组卷;b、建设单位一套(是否原件由建设单位确定),按当地档案要求提供;c、一套(原件)给建筑公司,按建筑公司的试卷要求;d、监理公司一套(是否原件由监理公司决定),根据监理公司的要求。以上四套必须满足。有些地区质检站和相应的分支机构要自己留一套,具体要求需要由相应的部门决定。

3.施工技术管理数据

3.1分钟的图纸会审

一般由施工单位或设计院签发,要注意参加交底单位的人员签名是否齐全。

3.2设计变更通知

a、设计单位应及时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细,必要时附图纸,并对需要修改的图纸逐一注明图号。

b、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和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

c、有关分包单位的设计变更和谈判记录应通过总承包商办理。

3.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要注意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引用的标准规范是否为现行规范,施工区段的划分,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及特点、施工部署、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施工管理措施(质量、进度、安全、消防、保卫、环保、降低成本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布局等。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上由组织项目实施的单位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提交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原则上,项目部负责编制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重点、难点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经企业技术部门批准。专业公司承担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一定设计能力和施工经验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并应经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审核。

施工方案主要包括:编制依据、分项(项)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准备、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及验收、施工安全防护(消防、电力监控、环保)及其他注意事项。

3.4工程技术交底

A.技术交底记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项工程施工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交底和设计变更交底。披露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b、重点和大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就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和重要事项向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其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

c、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专业工长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

d、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由专业工长向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交底。

E.“四创”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写。

f、设计变更的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结合具体的施工步骤、措施和注意事项等进行。

3.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此表是整个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总结。检查此表时,检查项目部是否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总监是否签字(汽配城不能用印章代替签字)。填写表头:填写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概况。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在项目名称栏填写项目名称全称,该名称应与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一致。施工许可证应填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编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合同文件中填写的全称应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一栏中,应填写合同中的签字人或签字人及书面形式委托的代表——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栏和技术负责人栏与合同中规定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一致。工程竣工后,单位工程负责人在竣工验收记录表中应与此保持一致。

3.6启动申请报告

开工前填写的表头内容应按合同要求填写,并注意开工报告是由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签字,而不是总监。

3.7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主要包括建筑位置线、场地标准水准点和坐标点(包括场地控制网或建筑控制网、标准轴线桩等。).测绘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图纸)批准的建设项目位置和标高依据,确定建筑红线桩。

关于测量的规定:a .建筑位置线:施工测量单位(专业测量单位)根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和现场控制网(或建筑控制网),确定建筑位置、主要控制轴线和尺寸,制作平面控制网,绘制成图。b、标准水准点:标准点由规划部门提供,用于引入拟建建筑物的标高,一般为2 ~ 3点,使用前必须进行复核,确定建筑物的绝对标高±0.00。

定位测量检查的内容包括:a、检查标准轴线桩点和平面控制网;b、检查网站建设水平的介绍;c、检查计算数据和结果,填写定位测量记录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填写要求:a .工程定位测量必须附标准轴线桩平面控制网的计算成果、参考数据和示意图。请制作建筑物定位线、重要控制轴线、尺寸及北向、场地标准水准点、坐标点、红线桩、周边原有建筑物、道路等。在比例适当的“定位测量示意图”一栏中(可用电脑或手工绘制)。

b、工程定位测量记录的填写要求:

c .项目名称与图纸标注栏中的名称一致。

d、表中的计量单位指业主或总承包商。

e、图纸编号填写施工图编号,如总平面图、首层建筑平面图、基础平面图。

f、调查日期、复试日期按实际日期填写。

g、平面坐标依据和高程依据均由测绘院或建设单位提供。填写时请注明点数,与送桩数据中的点数一致。

H.允许误差:一般情况下,I<应满足三级精度I

一、定位复制示意图要标注清楚,具体要求:○ a .示意图要标注指北针;b、用轴线信号标出建筑轮廓,并标出尺寸;c、坐标、标高依据标出位置,并标出其与建筑物的关系。坐标和高程超出表格范围按比例绘制的,可用虚线连接控制点,只标注相对位置;d、特殊情况下,不按比例尺,但要标注主轴线尺寸,同时必须标明±0.000的绝对标高。

j、复测结果栏必须填写具体数字,每个坐标点的具体数值。不能只写“合格”或者“不合格”。由建设(勘察)单位编写,根据监理方要求手写或电脑打字。如:1/f: 1 ~ 12边3mm;F-A边+1MM,角度+0.5m = 53.00m,三者误差在2MM以内。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BJ1-21-95)的规定。

K.签名栏中的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程师;计量负责人是计量单位的主管;测试者是指定的仪器操作者,复试者是指测试者的上一级测量员。3.8工程垂直度测量记录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要求,在结构工程完工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的垂直度和全高进行测量。填写要求:1,“观测描述:使用的仪器类型、观测点的布置、观测时间的确定等。应予以解释。比如总高和垂直度是用有距离的高精度激光垂直度仪测量的。总高度偏差是通过测量50M钢尺加上三次变化得到的。2. "观察位置”栏:根据建筑物的位置确定。在“测量偏差”栏中填写具体的方向偏差值。3.结论栏: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垂直度允许偏差值和高差允许值。

3.9沉降观测记录

3.9.1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期间和竣工后的沉降观测。

3.9.2测量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或经监理单位批准的观测方案,定期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做好沉降观测记录,并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3.9.3沉降观测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一、重要的工业和民用建筑;

B.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c、14层高层建筑复杂造型;

d、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e、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且设计和施工人员都没有经验的建筑;

f、单桩承载荷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物;

G.因建设或者科学研究需要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3.9.4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

3.9.4.1在荷载变化期间,沉降观测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a、高层建筑施工时每增加1 ~ 2层,电视塔、烟囱每10 ~ 15m应观测1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进行观测,整个施工期的观测不应少于4次;

b、基础混凝土浇筑、回填土和结构安装前后应观察增大较大的荷载。

c、基础周围大量积水,开挖、降水和大雨时应进行观测;

d、不均匀沉降,根据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

e .施工期间暂停施工超过三个月的,应在停工期间和复工前观察。

从3.9.4.2结构封顶到工程竣工,沉降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a、每三个月均匀沉降两次,平均沉降不超过65438±0mm,每三个月观测一次;

b、平均沉降小于2MM时,每三个月连续观测两次,每半年观测一次;

c、对外界的剧烈变化应及时观察;

d、竣工前观测一次;

e、施工单位完工后每半年观测一次,直至基本稳定(1MM/100D)。

3.9.4.3建筑物和构筑物竣工后的观测时间。

答,第一年4次

第二年两次

c、第三年以后每年一次,直到沉降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决定)。如甲方未指定其他单位进行测量,项目部可申请基础公司测量队进行测量。

3.10竣工验收证书

指我公司承建的工程竣工,由施工单位验收移交时填写。有的项目是全部工程验收时填写,有的项目是主体工程完工后交给其他装修公司。

单位工程的开工时间是指桩基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是指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主要关注签字是否齐全。

3.11竣工验收记录表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云剑(2000)1184),2006年6月30日开工的项目实行备案制。根据规范,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验收报告及相关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11.1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报告工程建设各环节履行工程合同和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b、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

c、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查

d、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有经验人员签字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协商提出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11.2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

3.11.3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3.11.4项目备案需提供的材料:项目竣工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相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测试资料;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允许使用的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证书;商品房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根据建设部文件,2006年10月1后竣工的工程需提交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备案。

4.工程质量控制、安全和功能检查及抽查记录

包括:建筑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空调工程、网架工程、幕墙工程质保、电梯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