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工、中级工、高技能工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五级):学徒期满后在各类初级培训机构完成或毕业的学徒,可申请初级技术等级职业技能鉴定。
2.(四级):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七年以上或取得初级水平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接受过正式的中级等级培训后,可申请中级技术等级专业等级鉴定;经考核合格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培养的毕业生,可以申报中级技术等级职业技能鉴定。
三级(三级):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2年以上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经技工学校、职业技术教育班正式培训毕业后,可申请技术等级职业技能鉴定。
4.技师(二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的人员;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
(3)、取得本校或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并取得该班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报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三等奖者;
(5)、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根据表彰决定申报的人员;
⑥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5(一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职业资格(技师)证书,从事本职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二级(技师)证书,并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3)、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按认定决定申报的人员;
(4)、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