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在单位报销吗?
当然可以。
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为了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应当有经费保障。但实践中是否报销费用,要看各单位的具体情况。
在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65]18号)中,没有明确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费用可以由所在单位报销。只有第十条提到“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和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在2005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意见》中提到“用人单位是会计人员培训的主体。各单位要重视本单位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发展需要制定本单位会计人员培训计划,鼓励会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在经费、时间等方面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