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0条政策

中新网7月6日电据“深圳发布”消息,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扎实推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30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

一是多措并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推动退税“直接享受”。加快落实增值税全额退税扩大行业范围的国家政策。批发零售、农林牧渔、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等7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可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税收抵免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税收抵免。实行“一对一”政策推送和“非接触式”收税,实现“应退尽退”。

2.加大稳定失业保险的力度。落实国家和省稳定回归失业保险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定回归比例由30%提高到50%。之前按照30%比例返还的大企业,会及时补足差额。

3.落实失业保险培训补贴。对所有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参保企业,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4.加强扩展后支持。企业在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与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发放。

5.降低水、电、气网络成本。对因疫情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其2022年6月-165438+10月期间的水电气欠费。已完成供电改造的工业园区用户将全部按政策执行直供电电价,年底前完成850多个工业园区供电改造。大力整治城中村水电涨价行为,加快相关立法工作,为查处城中村水电违法涨价行为提供执法依据。2022年中小企业宽带及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0%。

6.鼓励各类产权人减免租金。加快落实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住国有房屋“三免三减”政策;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简化业务流程,对根据资质和风险等级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住房租金减免可同等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第二,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7.实行“首贷”贷款贴息。加快扩大“首次贷款客户”,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实行“银行减免+政府贴息”。对2022年6月至6月在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2%贴息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贴息额度为20万元。2022年新增“首贷户”2万户。

8.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和政府融资再担保机构的服务范围。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降低40%,执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政府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资金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50%提高至60%,实施期限由2022年6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

9.加大对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有针对性降低投保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原保险费率基础上实施不低于10%的阶段性降费。优化核保条件,在深圳“单一窗口”开通网上挂失通道,建立快赔先赔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快速赔付。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再贷款+政策性融资”等方式,加大政策性融资支持力度。

第三,加大挖掘消费市场潜力的力度

10.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期间购买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买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11.支持第一家店的起步经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店铺装修、租赁费用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最高654.38+0万元的补贴。用于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在亚洲的第一家店,在中国(大陆)的第一家店,在深圳的第一家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圳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秀,按照场租、设备、施工、宣传推广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补贴654.38+0万元。

12.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拓展市场。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加大批发零售业务布局,将批发企业深度嵌入工业生产各个环节,积极加强产销对接,优化经营网络,对销售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零售企业升级消费设施,拓展零售场景,对零售条件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3.推动餐饮产业升级。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网络营销、中央厨房、餐饮配送等产业升级设施,鼓励品牌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在市内外开店,对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4.大力培育数字消费。支持软件、互联网等产业稳步发展,对成长性好的软件、互联网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将互联网营销、直播电子商务行业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开展电子商务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鼓励各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直播电子商务服务机构给予租金补贴和资金奖励。

1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落实国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参照工会经费等其他公用经费。扩大大型企业的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联营协议或分包协议约定的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将报价扣款比例由2%-3%提高到4%-6%,以扣款价格参与评审。

第四,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的修复。

16.有序恢复文艺演出。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大型文艺演出,促进演出场所上座率。组织发放实名制的深圳文慧卡用于文艺演出、电影、图书等文化消费,按照1: 1的比例给予每张文慧卡最高500元补贴。

17.推出一系列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挥深圳“山海相连”的自然生态优势,打造生态体验、红色足迹等10条“鹏城之夏”旅游精品线路,推出海滨避暑、山野休闲等五大“微度假”目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方针,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游和“机票+酒店”等旅游业务。

18.实行旅游景点门票优惠。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外,市、区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门票全部免费;鼓励其他A级旅游景区实行首门票优惠,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19.支持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加快恢复文化旅游市场,对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演出场所、电影院、文化娱乐场所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分级补贴。

20.支持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务。鼓励旅行社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职工、女青年、公共事务、团建等活动提供服务,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议、展览等事宜,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21.支持会展业加快复苏。重点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展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6月-65438+2月实际举办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展览,首次在深圳举办的展览在市级资助标准基础上增加30%,其他展览增加20%,单个展览项目最多增加65438+万元。支持展会主办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2元标准对展会举办单位的防疫支出给予每平方米最高30万元的补助。

第五,消除物流堵点,降低成本。

22.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港建设。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周边城市的港口资源,构建与深港一体化的便捷通关模式。2022年,我们将增加8个组合端口点。支持“水转水”发展,对2022年达到“水转水”指标的集装箱港口企业给予每标箱5元补贴。

23.稳定支持深港跨境运输。深港跨境运输口岸接驳站和综合接驳站免费为跨境货运车辆提供服务,建设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运行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按照2022年6月的补贴标准,深港跨境水路、铁路运输补贴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底。

24.推动民航业加速复苏。对国内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执行的客货航班起降费,按照10%的标准给予补贴。深圳机场基地航空公司承运的进出港客运量为每人10元,货邮运量为每吨100元。在深圳机场运营宽体客机的国内航空公司,每航班补贴1000元。

25.提高铁路运输的辐射能力。积极鼓励“回转铁路”,对以深圳为起点或终点、全程铁路运输距离不低于500公里的重型集装箱给予补贴。支持深圳内陆港建设,对2022年新设立的内陆港与深圳港之间的货物,按照铁路运输距离给予分段补贴。

26.加强对交通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对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业“两企两群”(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个体货车司机),主动合理满足贷款融资需求,加强展期、续贷、延期偿还本金等信贷支持。对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经营主体2022年支付银行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是切实加强社会民生服务保障

27.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为小微企业申请最高6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LPR(贷款市场牌价)+50BP(基点),最大优惠2%。贴现后的利率为LPR-150BP。按照省里的部署,提取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个项目,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

28.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职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当月7-6月最高提取金额65438+2月可按当月应付金额的80%计算。延长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补缴。

29.加大粮食种植补贴支持力度。加快种粮补贴发放,按照“谁种粮谁补,谁种谁补”的原则,引导到种植主体。2022年支付17万元以上,完成粮食种植217万亩,大豆种植300亩。出台退耕还林和复种奖励补助政策,确保粮食稳定增产。2022年,将恢复5000多亩休耕农田,进行复种。

30.落实农业保险支持措施。推进农业保险全覆盖,提高农业企业和农民抗风险能力和种粮积极性,2022年发放保费补贴6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