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要培训多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每年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培训。
调解员培训可以选择更加灵活便捷的形式,以基层调解组织自主培训为主,各管理局调解仲裁管理部门组织的统一培训为辅。调解员每年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培训。调解员每年要自学不少于10课时。各基层调解组织每年组织调解员培训不少于20学时。
参加岗前培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取得仲裁员资格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不得取得仲裁员职业资格。作为地管总局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你必须参加省调解仲裁管理部门组织的仲裁员岗前培训。
年度检验是对调解员和仲裁员进行年度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制度。省厅在对调解员和仲裁员资格进行年度核查时,调解员和仲裁员完成的年度培训是主要考核依据。
一年内未完成最低培训量的调解员和仲裁员将在该年度不合格;连续两年未完成最低培训量的,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取消调解员和仲裁员资格。
培训原则:
1.注重培训日程和内容的系统化,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和模式开展培训,解决调解员和仲裁员工作中常见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以提高调解员和仲裁员的整体水平。
2.紧密结合调解员和仲裁员工作实际,采用案例分析、讨论等生动直观的教学方式,加强调解仲裁培训的实践指导,确保培训效果。
3.注重垦区调解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寻求培训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专业和理论指导,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开放式培训方式。
4.各管理局以自我培训为主,调解员和仲裁员的培训是按要求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调解员和仲裁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