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飞机适航文件浅析
关键词:持续适航文件,适航审定,维修
1简介
保障飞行安全是民航永恒的主题。飞机一旦投入运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就成为保持其设计固有安全水平的基础。由于飞机运营者(航空公司)的技术能力有限,为了保证飞行安全,飞机制造商必须向航空公司提供ICA(持续适航指令)来指导维修活动。
2持续适航文件的定义
根据国家科技术语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定义,持续适航文件是指型号合格证或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关于航空产品维修手册(维修术语)、维修说明和适航限制的文件。
国际民航主管部门对连续适航文件的理解不同,一些国际组织把运行程序文件(包括AFM(航空器飞行手册)、W & amp;手册B(重量平衡手册)等技术资料也属于持续适航文件的范围,但以FAA和EASA为首的大多数民航局都将持续适航文件理解为飞机维修文件。
中国民航对可持续适航文件的认识也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我国2008年发布的信息通报AC-91-11《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要求》规定,持续适航文件应包括六个部分:运行程序、维修要求、航空器维修程序、机载设备和部件维修程序、构型控制文件和培训规范。现阶段,民航局认为持续适航文件应包括维修、使用和培训规范。随着研究的深入,民航局对连续适航文件的理解也逐渐加深。为了与CCAR25中持续适航文件的规定相协调,民航局于2009年开始提出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的概念(OCAI),将运行程序文件从持续适航文件的概念中分离出来。目前,根据CCAR-25 (R4草案版)和CCAR-33,中国民航认为持续适航文件由维修指导文件(通常包括:维修大纲(MRBR)、维修计划文件(MPD)和适航限制部分(ALS))和维修操作文件(通常包括:飞机维修手册(AMM)、接线图手册(WDM)和发动机)组成。
3持续适航文件的特点
虽然可持续适航文件种类繁多,用途不同,书写格式不同,但它们之间有一定的* * *关系,即所有可持续适航文件都是合法、有效、规范的。
3.1合法性
持续适航文件由飞机制造商直接编制,大部分是根据民航法规的要求(部分是为满足航空公司的要求而编制的),经民航局批准或认可,是适航法规在技术运行上的延伸,是航空公司落实持续适航责任的技术标准规范。未经民航局批准,航空公司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持续适航文件对维修活动的要求。极端情况下,维修人员即使在厂家提供的维修手册中发现错误,也只能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来纠正。在获得局方批准或制造厂更改有关文件前,不得擅自违反操作规程。这就是民航业常说的:“永远按手册操作。当手册出现错误时,必须更改并获得批准后才能按手册操作。”
3.2有效性
由于生产周期长,各阶段改装/改装频繁,同一架飞机不同生产批次、不同时期存在构型差异。因此,持续适航文件必须表明其有效性,即该文件适用于哪种飞机。飞机制造商通常会在“说明和简介”部分注明持续适航文件的有效期,同时为了提醒用户,会在文件正文的每一页给出有效期信息。
连续适航文件按适用范围可分为定制文件和非定制文件。定制文件是指该文件只适用于某个客户的某些飞机。常见的定制文档包括飞机维护手册(AMM)、故障隔离手册(FIM)、线路图集(WDM)等。制造商通常通过指明飞机配置和手册的时间版本来控制文件的有效性。在飞机构型控制方面,制造商会给出飞机的识别信息(如效力代码、批号、序列号、生产线号、飞机注册号等。)、文件适用的飞机型号和每架飞机的现有技术状态(包括服务通知(SB)、修改(MOD)和客户发起的变更(COC))。在手册的正文部分,制造商通常会在正文的页脚以效力信息栏的形式说明效力(如图1,表示该页面仅适用于枪101-125效力配置的飞机)。在特殊情况下,该文件还将通过“装有XXX设备的XXXX飞机”显示其有效性。手册修订时间的控制是通过对前言中的“修订记录”和正文中的“时间栏”的解释来实现的(例如图1表示手册的时间版本修订于2009年2月15日)。
图1客户化手册文本的有效性控制
非定制文件是指文件全部适用于某一型号的飞机。常见的非定制文档包括维修大纲(MRBR)、结构维修手册(SRM)等。非定制文档不需要考虑飞机配置差异,只需要控制文档的版本信息即可。非定制手册的时间版本控制与定制手册相同。
3.3规范性
由于持续适航文件在使用中起着技术规范的作用,为保证文件体系的完整性和易用性,民航局对各类技术资料文件的内容、版本控制和分发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推荐了相关技术资料,以规范各类手册的内容和编写格式。目前,各飞机制造商主要使用ATA 2200的规范来编写可持续适航文件。以波音和空客为例,不仅各公司不同机型的技术手册基本相同,而且两家公司编写的技术手册之间也有很好的对应关系。波音和空客的同类手册除了手册名称不同,内容和格式几乎没有太大区别。熟悉波音系列手册的技术人员,只要稍加培训,就可以无障碍地使用空客系列飞机的技术手册。民航持续适航文件的标准化可以大大提高航空公司对多种机型的维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