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公务员制度】文职人员的日常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将文职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纳入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并结合文职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第四十一条?文职人员就业前是党(团)成员的,就业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党(团)组织应当督促文职人员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将文职人员纳入本单位党(团)组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做好文职党员(团)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文职党员较多的基层党(团)支部,应当有文职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文职人员和其他军事人员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建立团结、友好、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其他军人应当支持和配合文职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文职人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军用民用服装,佩戴民用胸牌。民用服装、胸甲的样式及其供应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当穿着作训服,佩戴单位臂章。文职人员着作训服时,应遵守着装和军纪的有关规定。
文职人员因公离开营地时应穿便服。
第四十四条?公务员通常以职务称呼,或姓氏加职务,或职务加同志;当你不知道公务员的姓名和职务时,你可以称他们为同志。
文职人员与士兵之间,文职人员之间,文职人员穿便服或便服时,互不行礼;文职人员着作训服时,可以参照军人礼仪的有关规定互相敬礼。
文职人员进长官室,要先喊,再进长官室。举报?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再进去。
首长或上级进屋,公务员要自己站起来。
第四十五条?文职人员与军外人员交往时,应当遵守法律、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和军队利益,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
(二)不得参加各种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民间组织;
(三)不得擅自在外国媒体发表言论和文章;
(四)不得擅自与国(境)外人员交流;
(五)不得参与不健康的消费和娱乐活动;
(六)不得参与其他有损军队形象和声誉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文职人员在使用互联网和手机时,应严格遵守军队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务员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办公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文职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休假和销假规定。
除规定的休假或者探亲时间外,公务员每年请假外出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天。
文职人员的休假通常由其直接领导批准。其中,请假、探亲和请假一天以上或离开本单位的驻地,须报本单位政治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初次聘用的文职人员,试用期满后经审查合格,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由聘用单位政治机关为其办理文职人员证。
文职人员执行任务或者办理公务需要证明身份的,由文职人员证件予以证明。
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应当收回并注销其文职人员证。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文职人员的保密管理,将其纳入本单位保密管理范围,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文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军队的保密纪律和规定,严格执行用人单位有关保密管理的规章制度。
文职人员泄密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本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上岗前,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涉密岗位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保密期限管理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文职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防止各类事故和案件发生。
文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执行任务时发生的事故,由文职人员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事故调查处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其他情况下发生的事故,由文职人员所在单位协助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平民涉嫌犯罪的,依照办理涉及军地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军事单位可以派遣文职人员出国(境)执行任务。文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按照军队派遣人员出国(境)的有关规定执行。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不得因私出国(境)。其他文职人员因个人原因确需出国(境)的,应当在规定的休假和探亲假时间内安排。文职人员因私出国,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出境入境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文职人员因私出国(境),不得暴露军人身份。
文职人员因公或因私出国(境)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保密和外事纪律教育。文职人员应当在批准的期限内回国,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当为每名文职人员建立聘用档案。文职人员就业档案主要包括就业前个人档案复印件,以及录用、续聘、考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岗位任免、岗位等级晋升、培训、待遇、奖惩、辞退、退休等材料。
文职人员聘用档案原始材料需要存入文职人员个人档案的,经保密审查后,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文职人员个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